2021 春季长老特会 · 第五篇 · 第5天

因素五:真正的同心合意

第五篇 因素五:真正的同心合意
第五周 周五
纲目
1二 我们若要有真正同心合意的因素,就需要“在一样的心思和一样的意见里,彼此和谐”—林前一10七2540
1B If we would have the factor of genuine one accord, we need to “be attuned in the same mind and in the same opinion”—1 Cor. 1:10; 7:25, 40:
21 在地方召会的生活中,使我们无法实现同心合意的难处,乃是我们的意见—太十六22~25腓二2四2
21 The problem in the local church life that keeps us from realizing the one accord is our opinion—Matt. 16:22-25; Phil. 2:2; 4:2.
32 在主的工作里、在召会生活中以及在属灵的生命上,最大的破坏因素就是我们的意见—林前一10~13上
32 In the Lord’s work, in the church life, and in the spiritual life, the greatest damaging factor is our opinion—1 Cor. 1:10-13a.
43 意见乃是黑暗的表记(约十一9~10);每当我们发表和主旨意相反的意见时,那意见就表示我们是在黑暗里行。
43 Opinions are a sign of darkness (John 11:9-10); whenever we express an opinion that is contrary to the Lord’s will, that opinion signifies that we are walking in darkness.
54 主行事从不根据任何人的意见;祂行事总是照着祂自己的旨意,并且祂不会依照我们的意见(包括照着我们的意见而有的祷告)而被推动—约壹五14~15
54 The Lord never acts on the basis of anyone’s opinion; He always acts according to His own will, and He will never be moved according to our opinion, including a prayer according to our opinion—1 John 5:14-15.
6三 同心合意乃是在我们全人里面是一,结果我们在外面的说话上也是一—罗十五5~6
6C To be in one accord is to be one in our whole being, and this results in our being one in our outward speaking—Rom. 15:5-6:
71 有同一的心思和同一的口,意思是我们只有一个头—基督,因为只有头有心思和口;我们应该以基督的心思来思想,并以头的口来说话—西一18上腓二25四2
71 To have one mind and one mouth means that we have only one Head—Christ—because only the Head has a mind and a mouth; we should think with the mind of Christ and speak with the mouth of the Head—Col. 1:18a; Phil. 2:2, 5; 4:2.
82 当我们同心合意时,我们都说一样的话;我们都用同一的口说话。
82 Whenever we are in one accord, we speak the same thing; we speak with one mouth.
93 要有同心合意并同一的口,唯一的路乃是让基督在我们的心里和口里有地位作一切,使神能得荣耀—弗三17上21
93 The only way to be with one accord and one mouth is to allow Christ the room to be everything in our heart and in our mouth that God may be glorified—Eph. 3:17a, 21.
晨兴喂养
10林前一10 ……我……恳求你们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有分裂,只要在一样的心思和一样的意见里,彼此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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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罗十五5~6 但愿那赐……鼓励的神,叫你们……彼此思念相同的事,使你们同心合意,用同一的口,荣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与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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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要实行同心合意,我们必须在一样的心思和一样的意见里,彼此和谐(林前一10)。在一样的心思里彼此和谐,乃是在我们的魂里有实行上的一。当我们心思中的思想借着我们的话语发表出来时,就成了我们的意见。当这些意见留在我们的心思中,就只是我们的思想。当我们不同的思想发表成为意见时,就可能造成问题(李文集一九八九年第四册,四九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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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选读
13主在约翰十一章九至十节对门徒所说的话指明,他们的意见乃是他们行走在黑暗里的表记:“耶稣回答说,白昼不是有十二小时么?人若在白昼行走,就不至碰跌,因为看见这世界的光。若在黑夜行走,就必碰跌,因为那光不在他里面。”……意见乃是黑暗的表记,因为发表意见就是说荒谬的话。一个人说话荒谬,原因就是他在黑暗里。但主耶稣完全在光中,并且祂自己就是光。不仅如此,每当有主同在的时候,就是白昼。主耶稣在这两节里似乎是说,“只要我在这里,你们就不在黑暗里。我就是光。既然光在这里,就是白昼。我说我们该往犹太去。但如果你们说我们不该去,你们就是发表相反的意见,并且是在黑暗里。”每当我们发表和主旨意相反的意见时,那意见就表示我们不是在白昼行走,而是在黑暗里行走。如果我们跟随主,凡祂所说的,我们都应该说“阿们”,而不该发表什么意见。……唯有主知道我们该说什么。当祂说,“我们去吧”,那就是在白昼,在光中。主的引导总是光。如果我们跟随祂的引导,我们就会在白昼,并且在光中行走(李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三九○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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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整卷哥林多前书给我们看见,这一样的话就是基督,这一样的心思和意见也是基督。我们在生活中,以基督作我们的中心和一切,我们所说的、所想的、所领会的就都是基督;这就是同心合意,就是合一的实行。哥林多的信徒有人说自己是属保罗的,有人说自己是属亚波罗的,也有人说自己是属矶法的,另有人很高明地说自己是属基督的。他们有四个所属,就有四种的心思,说四种不同的话,有了四种结果,就是分裂。合一没有了,基督的身体没有了,建造也没有了。所以一章十节就在对付这个东西,使我们被主得着,保罗没有了,亚波罗没有了,矶法也没有了,只有基督。大家想的是基督,说的是基督,看法是基督,讲法是基督,意见、见地也是基督,一切都是基督。这位基督在祂的复活里,已成了赐生命的灵(十五45下),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享受。我们合一的实行就在于祂,我们说祂、想祂、享受祂、发表祂,彼此就和谐了,合一了(主所渴望的合一与同心并祂所喜悦的身体生活与事奉,一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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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参读:腓立比书生命读经,第二、八篇。
15Further Reading: Life-study of Philippians, msgs. 2,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