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你若想想自己得救的经历,就知道当你得救重生的时候,就出死入生了。因为当我们相信主耶稣,接受祂作我们的救主时,我们都出死入生了,因此接着就有生命的大改变。我们开始过另一种生活,就是义和爱的生活。我们渴望成为义的,并且爱神的儿女。这不是仅仅外面的改变;这乃是出死入生。因此,当我们爱主里的弟兄,这爱就证明我们已经出死入生了。 我们得救并重生的人也能作见证,我们渴望爱别人。我们这些从神生的人,想要帮助人并且爱人。我们爱别人,就感到快乐。我们若失去帮助人或向人表示爱的机会,就觉得难过。 爱是我们所接受的神圣生命的性情。因为神的素质是爱,神的生命就有爱的性情。爱是神性情的素质,当我们得着祂作我们神圣的生命,我们就有这生命的性情,那就是爱。我们基督徒,神的儿女,有一种生命,渴望过与每个人并每件事物都是对的生活,也渴望爱别人。我们有这样的渴望是因着里面有神圣的性情。……一个人若不是过一种与每个人、每件事物都是对的生活,若不是过一种爱人的生活,我们就要问一个严肃的问题:这个人是否接受了神圣的生命?(约翰一书生命读经,二八九至二九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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