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有个事实叫我们希奇,……就是以弗所人处在这一种离弃起初的爱的光景中,尚会有许多的活动、热心、殷勤、受苦。……主要我们自问,我作这工到底为谁呢?可怜!我们作工的时候,我们并非因着主爱的感动而作!不过因着习惯而已!不过因着保守名誉而已!他日站在基督审判台前时,主必不因着我们工作多、大、显要,而赞美我们;祂火焰的眼睛并不是观看这个;祂所查问的,就是有几分是因着爱祂的缘故作的。唯独受主爱激励的工作,才是金、银、宝石;其他的工作,无论是如何重大、众多,无论是如何热心、殷勤,都是木、草、禾秸;除了焚烧以外,并无其他的用处。愿我们所有的工,都好像是站在审判台前作的;愿主审判我们的工程,天天发光照耀我们的存心(默想启示录,一三一至一三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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