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保罗、彼得和雅各……在召会历史上……被认定是大人物。然而,根据行传十五章,他们的行事为人就象弟兄。彼得和雅各称大家为“弟兄们”(7、13)。这指明他们并不以为自己比其他人有更高的地位。我们必须将十五章多读几次,好进入该章的灵,看见当时的气氛为何。当时的气氛指明没有属人的权柄或元首。 在神的行政中有一个原则,就是没有一处地方召会可以未经交通就妄自断定真理,或在影响众召会的事上作决定。因此,安提阿召会打发保罗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去。保罗和巴拿巴虽然是使徒,却没有自行决定上去。反之,是弟兄们指派他们上去的〔2~3〕。……〔这〕指明召会比他们高。他们不过是召会的代表。……〔此外,〕还有“几个人”也受差遣(2)。这指明保罗和巴拿巴不是“王”。十五章的记载显示,没有人擅自作头,或作高人一等的权柄。 十五章所启示的第三个原则乃是,不仅使徒代表众召会,长老也代表众召会。十五章描述使徒和长老的会议。没有人以申言者的身分参加会议,因为申言者不能代表众召会。会议中有使徒和长老,因为在神的行政里,使徒代表宇宙召会,长老代表他们各自的地方召会。 十五章所启示的第四个原则,是关乎使徒与长老会议的主席。很难说是谁在主持这次会议。似乎是雅各说了总结、决断的话,但没有人作开场白。7节显示,这次会议的起头是“辩论已经多了”。我们不知道是谁开始辩论,但辩论必定持续了一段长时间。 认为我们要属灵就需要避免辩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惟有当君王在场时,才会没有辩论。每一次长老聚会,都应该有许多辩论。这是合乎圣经的。我们应该辩论,但没有人该坚持任何事。我们需要完全敞开。没有人可以只作好好先生,不顾自己真实的感觉,别人说什么都同意,因为我们众人都已得重生,爱主,并有基督活在我们里面。我们也有灵,可以分辨。……惟一的王是神,我们都是祂的属民(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二六至三〇页)。 参读:教会的事务,第九至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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