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带领、教导并牧养羊群的工作,乃是长老特别的职责;但是尽这职责的,并不是一地只有一人。召会中有牧者是合乎圣经的,但是今天牧师的制度,却极不合乎圣经,乃是人的发明。 我们在圣经里看见,一个地方召会里的长老,或者监督,都是一位以上。神并不喜欢将一个信徒从其余的人中间分出来,站在一个特别的地位上,叫其余的人被动地顺服他。一人治理全召会,何等容易叫人自高自大,把自己看得过于要紧,而欺压其他的弟兄(约叁)。神已经命定,要几位长老一起分担召会的工作,以免一个人照着自己的喜好行事,叫召会被一人所私有,叫召会的生活和工作带了一人的色彩。神要保守祂的召会,免去被一个刚强的人格所支配,祂的办法乃是将责任交在几位弟兄手里,而非交在某一人手里。神要几位弟兄一同在召会中背负责任,叫他们甚至在事务的治理上,也必须彼此倚靠,彼此服从。这样,他们就能在实际的经历中领略背十字架的意义,有机会让基督身体的真理实际的彰显出来。当他们彼此尊重,将彼此信托给那灵的带领时,就没有人敢取作头的地位,反而各人视彼此同为肢体;这样,召会那显著的特征,即彼此互相的成分,就得着保守(工作的再思,译自英文版第三章)。 无论一个肢体的位置或功用为何,都直接联于头;每个肢体都有相同的地位,没有居间的肢体。 一面来说,我们绝不该成为神百姓和主自己之间的居间者。我们需要让主的百姓直接听命于主。凭着主的怜悯,在已过这些年间,每一次圣徒来找我交通,我从未给他们决定、命令或诫命。反而我总是告诉他们:“你需要到主面前,祷告寻求主直接的引导。”另一面来说,我们绝不该以某人为我们和主之间的居间者。因为大多数的信徒都是软弱的,所以他们偏好倚靠别人,而不直接去找主。 凭着主的怜悯,从五十多年前主在我们中间的恢复开始以来,主就向我们启示这个真理:每一个肢体都是直接联于元首(基督徒生活与召会生活极重要的原则,九二至九三页)。 参读:基督徒生活与召会生活极重要的原则,第六篇;工作的再思,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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