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我们需要看见什么是召会的构成,也就是召会形成的路。召会的构成与基督的元首权柄密切相关。 首先我要指出,今天在基督教里,基督的元首权柄完全被否认。这事之所以发生,是因基督教已经成为组织。任何组织的形成,都产生阶级制度,而每一阶级制度都有首脑。因此,基督教的宗教阶级制度亵慢了基督的元首权柄。 在主的恢复里,没有领头人。惟一的头是基督。所有的长老在同一水平上,所有的使徒在同一水平上,所有的召会在同一水平上,工作的各区域在同一水平上。谁在何时带头这个问题,总是取决于当时的属灵光景。该带头的,是属灵光景最高的长老或召会,但这必须不是职位性、永久性或组织性的,总该视属灵光景而定。这样的实行,使神的子民远离那种亵慢基督元首权柄的领导职分。……召会是按照“基督是独一的头”这真理形成的。在主的恢复里没有组织,因为基督是独一的头。召会是按照这真理建造的(正当召会生活极重要的原则,四八、六四页)。 召会是生机体,不是组织;然而,为着数以千计的人在各城里聚集成为地方召会,的确需要一些安排。要找出这种安排和正确的路来执行召会的事务,是个大问题……,〔因为〕在新约中找不到关于召会组织的观念。我们需要看见基本的原则:任何一种组织都会导致阶级制度,而任何一种阶级制度,对基督的元首权柄而言,都是侮辱(基督徒生活与召会生活极重要的原则,八五页)。 在一些地方召会里曾有一种作法,就是安排谁作众长老之首。圣经里没有一处经节指明该有这种安排。反之,关于长老职分,合乎圣经的原则总是有多位长老。神不要一位弟兄作惟一的长老,神要几位弟兄成为一班长老。……〔长老职分中的复数〕使任何长老不能成为职位性或永久性的领导者。长老中谁领导,这件事取决于每个人的分量。因着一位弟兄在某一方面有最高的分量,他在那件事上就可以领头。在另一件事上,另一位弟兄可能有最高的分量;所以,在那件事上他是领头人。六个月以后,这二位弟兄可能都失去他们的分量,而另一位弟兄可能靠着主的恩典和怜悯而长大,在属灵分量上加增。因此,第三位弟兄自然成为众长老中领头的。在新约里,神的子民中间没有惟一的、固定的、职位性或永久性的领导。这样的领导会亵慢基督的元首权柄。因此,今天在每个地方召会,除了基督以外,不该另外有头(正当召会生活极重要的原则,五七页)。 参读:正当召会生活极重要的原则,第二至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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