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周 常献的燔祭—活祭

第三周 周六

纲目

3 召会生活整体说来,乃是作神满足的燔祭。

4 信徒将他们的身体献上,当作活祭,而活在基督的身体里;要有身体的生活,我们就需要将我们的身体献给主和祂的身体

伍 我们对神一切的事奉,都必须根据于燔祭坛上的火

一 神要以色列人的事奉是根据于这火

二 我们在召会生活中对神的事奉,必须源于燔祭坛上的火,并且我们的事奉必须来自神焚烧的火,也是这火的结果

晨兴喂养

利九24 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尽了坛上的燔祭和脂油;众民一见,就都欢呼,面伏于地。

罗十二11 殷勤不可懒惰,要灵里火热,常常服事主。

在罗马十二章一节保罗……劝我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在六章十三、十九节,他鼓励我们献上身体的肢体作兵器以争战,并作奴仆以事奉,因为六章是争战和事奉的事。然而,在召会生活里是祭的问题,是将我们自己献给神作祂满足的问题。召会生活整体说来乃是一个祭,作神的满足。虽然有许多身体献上,却是一个祭。为什么有许多身体,却只有一个祭?因为许多肢体是一个身体,许多信徒是一个召会(罗马书生命读经,三五一页)。

信息选读

信徒将他们的身体献上,当作活祭,而活在基督的身体里。在罗马十二章一节保罗说,“所以弟兄们,我借着神的怜恤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圣别并讨神喜悦的活祭,这是你们合理的事奉。”要有身体的生活,我们就需要将我们的身体献给主和祂的身体。我们该为着主的身体,将我们的身体献给主。主在祂的救恩里,释放了我们的身体脱离仇敌撒但篡窃的手。现今,我们在与基督生机的联结里,需要为着身体的生活,将我们得释放的身体献给主(新约总论第六册,二五九页)。

人对神一切的事奉,都必须根据于燔祭坛上的火。在旧约,所有到神面前事奉的人,都必须在神面前烧香;烧香代表人在神面前所给神的事奉,并且烧香的火必须取自燔祭坛(利十六12~13)。如果不是用燔祭坛的火来烧香,人在神面前的事奉,非但不蒙悦纳,反而要遭受死亡的审判(十1~2)。所以旧约清楚给我们看见,所有在神面前的事奉,都是根据于燔祭坛上的火。

当以色列人跟着会幕在旷野行走的时候,他们在神面前的事奉,乃是开始于燔祭坛上的火烧起来时。利未记给我们看见,燔祭坛上的火是从神那里降下来的(九24)。当那火还没有降下之时,以色列人还没有开始事奉神,也还不能开始事奉神。他们虽然已经蒙神拯救,出了埃及,过了红海,也在西乃山下竖起帐幕,但是直到那个时候,他们对神还没有事奉,而且也不能事奉;因为他们还没有事奉的根据。他们事奉的根据,乃是燔祭坛和其上的火。光有燔祭坛还不够,必须有火降在燔祭坛上才可以。

到了利未记的起头,……神在他们对面,……但他们还不能有事奉。……一直到九章,神来带领他们,叫他们作一件应该作的事,使天上的火可以降下。

因为天上的火只能因着燔祭降下来。光有祭坛不够,还必须在祭坛上摆上燔祭才可以。把燔祭牲杀了,剥了,切了,洗了,然后摆在祭坛上,到了这个时候,天上的火才降下来。从那时起,神要他们借着这个火,到神面前事奉。他们在神面前所有的事奉,都该是这个火烧出来的。他们到神面前烧香,就是他们在神面前的事奉,而他们烧香所用的火乃是取之于祭坛上的火。这就给我们看见,人在神面前所有的事奉,都必须源于燔祭坛上的火,都必须是燔祭坛上的火烧出来的(建造神家的事奉,一八至二○页)。

参读:建造神家的事奉,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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